深圳新能源车新政策

深圳市交委在12月5日公开发布了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后的深圳个人申请增量指标与现行的《实施细则》保持一致,即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内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并不跨周期配置。新能源混合动力(插混、增程)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额度限制,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普通燃油小汽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和竞价方式各配置4万个,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