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对外公布了《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管理规定》,大体有什么要求?

从明年1月1日起,在中国市场销售的能够燃烧汽油或者柴油的乘用车与轻型商用车,都必须在车身上贴有《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届时,消费者在购车时便可以对车辆在市区、市郊、综合三种工况的燃料消耗量一目了然。在工信部随《规定》配发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备案信息”单上看到,车辆型号、发动机种类、整车整备质量、轮胎规格、驱动形式等与车辆本身相关的基本信息都必须备案。此外,车辆改善燃油经济性而采用的新技术也在信息备案一栏标明。最重要的是,车辆在“市区、市郊、综合”三种工况下的燃油消耗以及二氧化碳排放量必须备案,这是综合工况下车用燃油消耗量第一次在***文件中被提及,而也将是其第一次被正式应用在汽车销售和制造领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