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四轮老年代步车上路管理最新政策?

目前,没具体的专门规定。1、从已经有的交通法等法律来看,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小时的,使用燃油或者其他动力机械的,都算机动车。既然是机动车,就得挂牌上路,就得有驾驶证。 目前没查这个代步车,主要是因为开的大部分是老年人。2、老年代步车,官方名称为低速电动车。由于车辆不用挂牌,司机也无需取得驾驶资格,一时间,老年代步车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街头。与此同时,这种“身份不明”的电动车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严重隐患。3、近两年,包括济南在内的国内一二线城市对老年代步车进行了严查。不过,因为没有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挂牌规定,游走于监管空白地段的老年代步车并未彻底禁绝,特别是在三四线城市,仍然颇有市场。4、不管你是以电还是以油作为驱动上路的三轮车,我们都认定它为机动车。由于国家工信部公布的车型都是以电作为动力,那么这种以电作为动力的新能源车也称为电动三轮机动车,上路行驶也必须悬挂号牌。法律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代步电动四轮划入非机动车,可老人岁数大些的人开,可加宽自行车道,代步车有地走,就不会和机动车抢道路了,危险自然就少很多,低速汽车市场巨大,需求就是硬道理,为了幸福方便的生活,满足多方利益,何乐不为呢,可规定低速电动汽车必须行使在道路右外测,不可上机动车主道,并且必须上带电打头的车牌,这样远看就能知道是低速电动,而非高速电动,把两者区别开来,对低速电动一棒打死,不让上路,是堵塞,不是疏导,低速电动汽车是个过度,将来国家建设的好了,让这部分人自己去选择出行方式吧,多样性不是更好吗,不失是实现低炭的一个办法,将来熊安也许都坐无人汽车,悬浮列车,飞机都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