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轿车,轿车全责 转弯让直行三让原则你有了解吗
近日,一段轿车左转与直行摩托车相撞的短视频引起了全网车友们的强烈讨论,事故现场判罚的交警也遭到全国各地车友们的声讨。为啥汽车被撞,还要承担全责?这涉及道路通行的让行规则。不同的规则解读,不同的地方交规条例成了这次“全国大讨论”的焦点。
网传视频中的事故是5月9日发生在首都北京市的。在一个十字路口,一台小轿车看到左转信号灯亮起绿色后,小轿车正常左转行驶。可没成想小轿车转弯到一半的时候,对象车道冲过来一台摩托车,一头撞上了转弯转到一半的小轿车身上。于是双方停下来打电话报警,等待警方处理。
警察事后赶赴现场,做出了小轿车全责的判罚决定。而之前小轿车的女司机一直在纠结是摩托车撞了自己,即便民警来了还心存疑惑。交警直接判了女司机全责,但女司机认为不对,一直与交警进行理论。但交警给出的答案是:“转弯让直行是义务”。
不过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都在视频探头的画面里被清清楚楚记录下来。正是有了明白无误的视频还原,才进一步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首先第一个争论的焦点:转弯车辆有义务让直行车辆,究竟有没有前提条件。或者说“转弯让直行”的本意是如何?
转弯让直行是什么“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机动车通过交通信号灯正常运行的交叉路口,左转车辆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在不影响直行车通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左转通行。”
没错,这是当前现行交规里白纸黑字就这么写的条款。但是难道大家没发现,这些条款本身其实是存在严重问题的么?如果我们仅仅只是死抱着这两句条款来断案,判定一切直行车辆都无责,那就会导致今后所有直行车辆都争着抢着踩油门强行冲关了!
就如同乱穿马路的行人仗着自己是“弱势群体”无视红绿灯信号一样。显然,单纯的“转弯让直行”是不合理的。事实上我们的交规条例中也早已想到这一层,从而对“转弯让直行”做出了相应的约束。简单来说,遵从“先后原则”,看谁先通过停止线!
转弯让直行,但是有前提!转弯让直行三让原则了解一下我们知道任何事情都讲究一个先来后到!通过查看视频,我们不难发现:涉事轿车在一个红绿灯路口左转时,因为前方的一辆车为了避让行人减速行驶,涉事轿车也将速度降了下来,并且最终处于静止状态。就在此时,相向车道一辆摩托车一边鸣笛一边直行向涉事轿车驶来,撞在了轿车右侧车身上。
从视频中看,涉事轿车被撞击的瞬间早已通过交叉路口的中心,而且在通过道路中心地带时有明显的减速观察行为!但道路中间宽大的绿化带阻挡了轿车驾驶员的视线。等到轿车在人行横道线后方停车等待时,摩托车随后撞上。
正是因为存在了“先来后到”的客观事实,因此这个事件还真得两说了!起码得看谁先越过停止线,先进入路口吧,不可能拐弯车辆停着不动,先等待远在几里地以外的直行车辆让行吧?!
事后,摩托车驾驶员表示自己有采取制动措施,但还是无法避免此次碰撞的发生。但视频里显示的非常清楚:摩托车发现轿车的时候也就是鸣笛开始的时候,摩托车距离轿车15米以上!而且路上看不到任何轮胎拖痕!
就算本田大金翼刹车再差,这个距离有时间鸣笛没时间刹车么??好歹这也是个摩托车中的豪车!要知道,在北京能开得起*摩托车的主,背景可都不弱!对此,北京交警的判罚终究引来了无数猜测、质疑、和骂声。
特别是现行新交规里很多“简单的责任划分原则”再一次遭到全国范围内车友的抨击!因为交警按照现行交规判罚责任实在是“太方便”。最后送给北京交警一句话:公道自在人心,人在做天在看,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