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常行驶。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

问题描述:

我在十字路口等红灯,绿灯亮了我正常行驶我正常行驶。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撞到我的车门,并且把我车门撞扁了蛮严重的。而非机动车驾驶人有点小伤。 这样应该怎么认定呢?

非机动车给你修车,你带非机动车驾驶人去医院检查。哎,现在只要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占不到一点便宜的。

如果他受伤严重,你要负责先对其进行救治,否则警察会找你麻烦的。如果他没什么事儿,道理上应该是他权责,负责给你修车,至少也的赔钱。但如果对方较真儿,或者真没钱,交警有时也会因为你有保险,而非机动车没有保险的原因,判你的责任,这个时候就需要您大度一点儿了。

把撞你车的人打一顿了事。

按照灯头让灯尾的原则,我知道你委屈,但你还是要付次要责任的。为避免扯皮,告诉你个简单办法,想法打发走骑车人,跟保险公司说不知道被那个人给撞了一下,走保险修车。

打电话122请警察处理此事

人道主义赔偿。。。四川地区核实车辆违章发短信J到10629808,可以查到全省范围内的违章信息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