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拐弯越过实线1/3撞死相向行驶摩托车2人,交警判大货车司机次要责任,驾驶摩托车死者负主要责任正确
据现场多名目击者称,事故发生前大货车刚从拐弯处冲出,车速极快,车身越过道路中间的双实线1/3撞上相向行驶的摩托车后并没有采取紧急刹车,而是仍快速行驶十多米后目击者才听到刹车声,车速放慢继续前行,直至被人追上堵截后才停下。碰撞时发生的巨大响声,惊动了旁边的武警出来观看,并帮忙打电话报警和打120急救电话,令人寒心的是在离县城不到5分钟的路程,120却是用差不多1个半小时才赶到,交警却是在报警差不多2个小时才赶到。 车祸发生时,有目击者称当时肇事大货车车牌完全被泥土覆盖看不清楚,经交警拿纸擦拭后才能看清楚,这不排除司机有意掩盖车牌号码逃避公路上电子警察拍摄的可能。当时大货车上仅有司机一人,肇事大货车为江西新余的车,从江西的新余行驶到广西的藤县,路程约1100多公里,重型厢式货车上却只有一名司机。是否疲劳驾驶? 可是在9月27日死者家属收到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里,对驾驶大货车司机的事故责任认定却只是认定大货车司机驾驶制动不符合安全要求和超载,只违反《交安法》第二十一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负事故次要责任,是否疲劳驾驶却不提!没提及是否超速行驶,拐弯不减速致车越过实线发生碰撞却不采取紧急刹车并继续往前冲十几米在被拦截后才停下却也不提及(有多名目击者证实货车冲出十几米才听到刹车声),驾驶摩托车死者还差16天才满16岁死者虽然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可他毕竟是被大货车越过双实线撞死的,却被认定负事故主要责任!请问交警这样认定正确吗? 不及时出警要承担责任吗?大货车越线撞人后又往前冲十几米已经摆正的车还可以作为现场判断吗?大货车是经拦截才停下,不过还在距离碰撞点十几米远外,算逃逸吗
疑问1,“相向行驶”的概念很不规范,是指逆方向行驶还是同方向行驶。这对事故责任认定很重要。疑问2,文中提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对大货车违法的描述,既然判定摩托车负主要责任,为什么没有对摩托车违法何在的描述?现假设为两车逆方向行驶进行分析:1、大货车越过双实线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撞击部位在双实线对方车道,至少应付主要责任以上。2、如果撞击部位在大货车行驶方向车道一边,说明对方也超越双实线。可认定大货车超越双实线是一种避让行为。摩托车应付主要责任以上。3、大货车司机驾驶制动不符合安全要求和超载,是大货车司机的两个过错,并且极有可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性过错。4、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是摩托车方的过错,无牌无证不是发生事故的必然原因,但无牌无证即无路权,换句话说是依法摩托车不应该出现,出现了就违法了,应承担事故的一定责任。5、只要大货车停车还在事故现场范围内,不能算逃逸。距离碰撞点十几米远外,反证了大货车制动装置故障的存在。6、疲劳驾驶是指一个司机连续开车时间,车牌是江西新余的,但该次行车未必是从江西新余出发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裁定。7、超速问题要按照该路段时速限制要求和车辆实际行驶时速裁定。事故发生后,交警可根据车辆的刹车距离和刹车性能进行推理分析。但带刹车系统故障车辆上路的过错比超速更严重。8、交警是否及时出警问题,要看警力情况和报案当时交警正在干什么,如果该警队还有其他交警或该交警并不是正在处理其他交通事故,应该算是严重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但与该事故责任裁定无关。综合以上分析,如果两车的确是逆方向行驶,且撞击点在摩托车行驶方向一侧,大货车必须要付主要责任。(当然也不会是全责,因为摩托车无牌无证)如果情况确实如此,应马上向该交警的上级部门申诉,要求重新认定,对重新认定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肇事逃逸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