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被撞,朝对方要折旧费,这事到底靠不靠谱

如果新车被撞了,对方还是全责,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要折旧费,我想很多人都在考虑过这一问题。目前关于新车被撞朝对方要折旧费这件事,网上怎么说的都有,那么这事到底靠不靠谱呢?目前来看的话,没有具体的相关法律来强调这件事儿。也就是说你找不着可以百分百要求对方赔付的法律条款,但是,如果说你现在一辆新的奔驰s级,被撞的很严重,维修好之后的话,这种情况下你是可以找对方要相关费用的,法院也会按情况实际情况,然后来处理。这个就友情提示一下,这个东西的各地的判决都不一样,如果车辆折旧不严重就算了吧。还是那句话,理论上汽车发生事故受损后,尤其是新车,而价值受损的话,是可以索赔折旧费的,前提是要有充分的证据,这个证据包括但不局限于公证、第三方检测、第三方评估等等,虽然说对方不赔的话,你可以起诉,但是,我个人建议大家考虑一下时间和人力成本,如果都合适就起诉,如果就觉得只能赔个千八的话,那就算了吧。因为时间上和精力上会牵扯很多东西,关键就后面可能你还没有得到赔偿,这才是最麻烦的。小女子答题不易,有缘人给个采纳吧!

可以。汽车的折旧率通常按照使用年限计算加速折旧,也就是说起初使用的年限,折旧率很高,而具体计算应当根据该车辆的使用年限标准和车辆折旧计算方法进行确定,一般可以委托价格鉴定中心进行计算。保险公司认为折旧率与交通事故没有关系,不发生交通事故,新车一样也要折旧。而此类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贬值等间接损失,在法律上很难找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都没有对此有明确规定。因此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是“就损失论损失”,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进行赔付,而此类由事故产生的间接费用,保险公司一律不赔。传统意义上的贬值费是指在商品流通领域中由于商品的使用而引起的自然损耗,但是贬值费也可能在侵权领域造成。根据民法原理,一方过错引起另一方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民事赔偿范畴。车辆贬值损失与侵权行为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车辆贬值费”属于民事赔偿范畴。民事侵权赔偿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我国民法中的侵权赔偿是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的。尽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中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一赔偿项目,但这并不意味着出现车辆贬值费就不应该赔偿,只要车辆贬值费属于受害人遭受的损失,侵害人就应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