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养的问题。?
一保二保在4S店保养,以后不去4S店保养,万一车有质量问题会脱保吗?
是的,对于车辆性能与操控激情没有什么要求的车友,如女性或只是上下班用车者及资金缺乏者.可换专用的普通机油.建议以后每5000公里或半年更换一次.喜跑高速与急加速的及自驾游爱好者.可换进口大品牌全合成机油.此油能对高速及恶劣条件下的发动机起全面的保护作用.是首选.市内代步多的建议每行驶8000公里左右或10个月更换一次.天天基本跑高速路及路况好的或行驶里程太少的可以1年或1万公里一次.如果取其中,采用半合成机油的或国产全合成机油的,可以最大行驶7000公里或8个月更换一次.回答车友问题是我的荣幸,.
车辆保修期内不去4s店保养没问题,首保去4S店保养就可以,后续可以自主选择,4s店无权干涉,也不能以此为由不予保修。汽车厂家把去4S店保养与质保相挂钩,强制要求在4S店保养属于霸王条款。汽车“三包政策”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等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保养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说在其他汽车4S店保养未造成损坏的,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1、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2、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3、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这意味着车主可以自主选择一些非厂家指定的4S店进行保养,厂家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指定维修单位。还规定“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这意味着新车投放市场销售后的六个月以内,厂家必须将新车的维修参数信息和工时定额,向社会进行公布,防止维修技术的垄断。
5000公里或者6个月时间和里程哪个先到为准更换,机油机滤,检查车况,空滤和空调滤清洁干净就行了,你需要注意的就是保养看看保养手册 不要被加了项目 看了就不需要发帖了。拒绝4s推荐的其他一切推荐收费项目.价格方面4S公开透明 坑你都是在项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