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萨斯可以不在买车的4S店做保养吗?
可以不在买车的4S店做保养吗?买车到现在做过一次保养,觉得那个人总是在推销,感觉不太好,想换一家做保养。但是看4s店好像都不是一家公司,有骏佳店,中升店
在首保期,汽车保养应在4S店做,二保期及后续保养可以由车主负责自己定。一、保养常识:1、一般来讲新车都有一个免赔期(现行的主要有2年6万公里--3年10万公里),在免赔期内的车辆质量保障责任由4S负责,过了免赔期由车主负责。2、4S点的保养质量是有保障的,保养的全面,但就是价格贵点。二、其它政策:1、汽车“三包政策”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等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保养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说在其他汽车4S店保养未造成损坏的,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这意味着车主可以自主选择一些非厂家指定的4S店进行保养,厂家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指定维修单位。还规定“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这意味着新车投放市场销售后的六个月以内,厂家必须将新车的维修参数信息和工时定额,向社会进行公布,防止维修技术的垄断。相关规定: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买好车,那个销售居然不把保养手册给我,第一次预约保养的时候,客服说带好保养手册,我才知道有这个东西,然后再去问销售要,他们明显想拖人在他们店保养
当然可以了,全国联保的,可以凭保养手册去全国任何一家雷克萨斯4s享受免费保养以及今后的保养和维修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全国联保,跟你在哪买车没有关系的,免费保养是厂家贴钱给4s的,他们有钱拿的,你以为白给你干活啊,放心吧,没有问题的,满意请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