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速车道驾驶的机动车可以借快车道

慢速车道驾驶的机动车可以借快车道

如果是三车道的高速公路上,最左侧为超车道,中间为行车道,最右侧为应急车道,如果是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最左侧为超车道,中间两条车道为行车道,最右侧为应急车道,若果是三车道的国道则最左侧为超车道,剩余两条为行车道,若要从慢速车道内超车,必须在道路标线为虚线的路段才可以实线禁止变道,同时双黄线禁止变道压线超车。

慢速车道驾驶的机动车可以借很快的车道的:

1、未到了很快的车道限定的驾驶速度时,在很快的车道驾驶的车辆应该改在慢速车道驾驶;

2、按照《*道路出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很快的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很快的车道驾驶的机动车应该遵循很快的车道限定的速度驾驶,未到了很快的车道限定的驾驶速度的,应该在慢速车道驾驶;

3、摩托车应该在最右侧车道驾驶。有出行标记符号标明驾驶速度的,遵循标明的驾驶速度驾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很快的车道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