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残鉴定做的早后悔了,伤残鉴定有什么窍门
交通事故中有人员伤亡的,是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对受害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商讨相应的赔偿金额,伤残等级是会对赔偿金额产生较大的影响的。由此可见,伤残鉴定对受害者尤为重要。但是很多人往往对伤残鉴定的时间拿捏不准,可能会导致一些鉴定在法庭上不予承认,赔偿金额也就大打折扣。
伤残认定的最佳时间分为一下三种情况: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可能会引发并发症或者后遗症的,不宜过早进行伤残鉴定。如果受害人在出院时,并发症和后遗症还没有出现的情况下做伤残鉴定的话,伤残等级是会低于实际等级的;
二、交通事故损伤治愈后不可能引发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务必尽早鉴定,应出院后立即进行伤残鉴定,避免伤情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降低伤残等级,甚至不达到伤残等级;
三、对于需要进行二次手术的,最佳的鉴定时机为受害人第一次手术完成后,第二次手术为开始时,如果第二次手术后再进行鉴定的话,很有可能会导致伤残等级降低或不存在。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我们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最佳的鉴定时间,以保证伤残等级更准确,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