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动车上路新规定2021,杭州超标电动车2022年后怎办

根据最新的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在该省行政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都适用本条例。杭州电动车上路新规定:

本条例施行前购买且已经*机关备案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机关核发的临时通行号牌。

杭州电动车上路新规定2021,杭州超标电动车2022年后怎办

1、禁止伪造、变造或者买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禁止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或者伪造、变造、冒用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禁止实施下列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2、自购车十五日内向*机关申请,免费登记办理电动车行驶证、号牌,在申请期间可持发票,或来源凭证临时上路行驶,另外停放或充电应当在指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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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路行驶应该靠右,骑乘都要戴头盔、可使用儿童座椅搭载6周岁以下儿童。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4、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各区也可设此时间之前禁止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