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临时停车路段可以上下人吗?

不可以的。在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的路段,禁止临时或长时停车,不论车内有没有人,一旦违法停车就会被电子警察摄录。电子警察摄录后,交管部门将依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释义:临时停车指可以上下车的时间。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而禁止临时停车就是不可以停车、下车。停车说明:中心城区(如上海内环线内)只有在停车场才可以停车。在中心城区以外,在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道、宽度不足四米的窄道、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地段,不得停车;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段30米以内的地段不得停车。相关规定: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须迅速驶离;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在设有人行道护栏(绿蓠)和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施工车辆除外)、障碍物对面,不准停车;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准停车;大型公共汽车、电车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在站点以外的地点停车;机动车在夜间或遇风、雨、雪、雾天时,须开示宽灯、尾灯。扩展资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局-*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