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记带驾驶证,交警记一分扣200元。对吗?

您好,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交警会 处以罚款20-200元,扣1分。 1、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2、罚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具体罚款多少,看省市级*交通管理机关的规定。 3、扣分全国统一,依据:《9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附件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5条第5项:“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