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车辆报废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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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车辆报废年限

车辆报废年限是指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由座位数和使用年限规定的安全检查制度。规定小型、微型非营运客车、大型非营运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1.出租车(小微)8年2.旅行和公路客车(大中型)15年3.20年不营运大中型汽车4.12年的迷你卡车5.重型、中型和轻型卡车15年6.15年半挂牵引车7.非营运小型和微型汽车没有使用寿命。超过15年后,必须每年检查两次。检验不合格的,强制报废。